首页 | 学院概况 | 本科教育 | 研究生教育 | 科学研究 | 党建思政 | 学生工作 | 建筑技术实验室 | 招生就业 
研究生教育
您的位置: 首页>研究生教育>研究生教育>正文
建筑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2016-11-03 08:44  

建筑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
学科名称:建筑学(一级学科)

学科代码:0813

授予工学硕士学位

一、学科简介

建筑学研究建筑物及其环境学科,旨在总结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,研究人类建筑活动的规律方法创造适合人类生活要求的形态环境。建筑学在广义上包括建筑物、建筑群、室内外环境、人居环境、城市与村镇、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、建筑技术科学及建筑历史与理论的研究。社会的发展、人口的聚集、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,使得城市规划和环境问题十分突出,同时也为建筑学开拓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。建筑学下设建筑历史与理论、建筑设计及其理论、城市规划与设计和建筑技术科学四个二级学科。

二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立足“大工程理念”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、热爱祖国,具有艰苦奋斗、不断追求新知识、实事求是、独立思考、勇于创新的人才。使之能够熟练掌握专业理论、专业知识、熟悉相关专业领域,具有从事科研、教学、管理、工程设计的能力;熟悉建筑、规划行业的从业标准,熟悉行业法律、法规及技术规范,具有行业注册执业能力;具有工程技术设计素质与技能,胜任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等工作;熟悉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,具有独立从事课题研究的能力和独立承担相关设计的能力。

三、主要研究方向

1、建筑设计及其理论:本研究方向内容包括对公共建筑、居住建筑、文化建筑、教育建筑、高层建筑等的总体规划、功能组织、形体塑造、结构选型等各方面研究,强调对各类型新问题的研究和解决,使设计观念和设计方法与时代的发展紧密的结合在一起。

2、城市规划与设计:结合我国城市发展特点,探索和研究城市与城镇发展规律,重点研究城市与区域发展战略、城市形态与空间构成、城市设计与管理、人居环境与城市居住区城市土地利用城市旅游与风景环境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。追踪学科发展前沿,强调学科的交叉融合与创新,树立城市空间环境的整体思维理念。

3、建筑技术科学:建筑技术科学涵盖建筑声学、建筑热工学与建筑光学等专业方向,研究如何通过建筑与规划措施来改善建筑物内外物理环境,合理解决建筑防晒、防潮、保温、节能、音质、噪声与震动控制、采光与照明等问题,创造健康舒适与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。

4、建筑历史与理论:是在一般建筑学基础之上专业性较强的纵深发展的学科。有中国建筑历史及理论、外国建筑历史及理论、地域建筑、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及技术、地域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等研究方向。

四、学制及学习年限

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,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,其他时间用于科学研究、学位论文和社会实践。学习年限最多延长1年。

五、培养方式

1. 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和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,倡导专、兼职指导教师组成学科群体进行联合指导,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。

2. 创新激励机制,根据研究生的学术兴趣、知识结构、能力水平,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。

3. 重视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,增强课程内容的前沿性,通过高质量课程学习强化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,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。

4. 重视对研究生系统科研训练,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。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,拓宽学术视野,激发创新思维。

5. 研究生应参加学术论理教育、必要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。

六、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

1、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、非学位课、必修环节三部分。

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内所修总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,一般不超过33学分,其中:学位课(必修):一般为18-20学分,非学位课:8-10学分,科研与实践必修环节:5学分,补修课不计学分。以课堂讲授为主的课程,一般以16学时为1学分。

2、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。

公共课(政治、外语)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,由学校统一做出安排。学科基础课14学时为1学分,课程设置不应超过2学分。非学位课程分为学科专业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。学科专业课程16学时为1学分,课程设置一般不应超过1学分。

3、必修环节

1)开题报告:

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期末前完成,建筑学院将建立严格的开题报告制度,并组织研究生和教师积极参加开题报告会和相关讨论。

2)社会实践:

社会实践可以从事企事业单位实习、助教、助管和助研等。

3)学术活动:

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,参加不少于6次的学术活动,其中本人学术报告2次以上。

4)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:

要求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活动1次以上

4、补修课程

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取的硕士研究生,应补修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,补修课程由导师确定,并应在研究生培养计划中列出,补修课程通过自学或跟随本科生听课方式进行,需考核并记录成绩,但不计学分。

4、考核方式

学位课的考核方式统一为考试,并按百分制记录成绩。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的考核方式可选择考试或考查。考试和考查可以采取笔试、课程论文、实验报告、程序设计等方式进行,并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记录成绩。

公共英语课程成绩60分以上(含60分)可获得学分,其他学位课程成绩70分以上(含70分)可获得学分,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60分以上(含60分)或考查通过者可获得学分。


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(2014版)

课程

类别

课程编号

课程名称

学时

学分

开课

学期

开课

单位

备注

学位课

SX0001X01

外国语(基础部分)

120

3

1~2

研究生部

必修

SX0001X02
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

32

2

1

研究生部

必修

SX0001X03

自然辩证法

18

1

1

研究生部

必修

SA0011X01

现代建筑导论

28

2

1

建筑学院

必修(王晓健)

SA0011X02

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

28

2

1

建筑学院

必修(董杰)

SA0011X03

现代城市物理环境

28

2

1

建筑学院

必修(孙凤明)

SA0011X04

景观建筑学

28

2

1

建筑学院

必修(李庆红)

SA0011X05

中西方建筑文化

28

2

1

建筑学院

必修(谢空)

SA0011X06

建筑学科前沿进展

32

2

2

建筑学院

必修(武晶)

SA0011F01

绿色建筑技术

28

2

1

建筑学院

选修(陈晓卫)

SA0011F02

建筑设计

32

2

1

建筑学院

选修(杨彩虹)

SA0011F03

建筑评论

16

1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王晓健)

SA0011F04

中国传统民居

16

1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谢空)

SA0011F05

建筑形态语言

16

1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杨文斌)

SA0011F06

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

16

1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白梅)

SA0011F07

现代人居环境

16

1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王晓冬)

SA0011F08

城市景观生态学

16

1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陈华)

SA0011F09

建筑节能技术

16

1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侯万钧)

SA0011F10

测试技术(实验类)

24

2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孙凤明)

SA0011F11

城市交通规划与交通评价

16

1

2

建筑学院

选修(霍海鹰)

SA0011F12

专业外语

20

1

2

建筑学院

必修(田)

SX0001F01

知识产权与信息检索

32

2

1

研究生部

选修

SX0001F02

体育课

? ?

12

研究生部

必修

SX0011F13

开题报告

?

1

3

建筑学院

必修

SX0011F14

社会实践

?

1

?

建筑学院

必修

SX0011F15

学术活动

?

2

1~6

建筑学院

必修

SX0011F16

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

?

1

?

建筑学院

必修


七、中期考核

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期末以前完成中期考核。中期考核主要对课程学习、科学研究、学术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等进行检查,具体要求按学校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。

八、学位论文

1. 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,应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或国内外学术会议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,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,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河北工程大学。

2. 论文选题应密切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,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,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。

3.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,论文实际工作量不少于一年。

4. 论文应符合规范性要求和质量要求。

5. 论文评阅人至少有1名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,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外学院或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

九、毕业及学位授予

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,修满规定学分,并通过论文答辩,准予毕业,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,授予硕士学位。

学院分委员会主席或主管院长签字(学院公章):

关闭窗口

CopyRight ? 365bet在线开户  地址:邯郸市光明南大街199号

电话:0310-8578704  邮编:056038